无印良品还是比较经听,虽不是经久不衰的巨星。
也比较适合我这类老态龙钟的怀旧主义者,自力更生者。
好像很多人都在玩微博,起初我很落伍的被吴潇潇说成“天啊,微博你
都不知道是什么”,我说“是什么啊”她说“你太OUT了吧”我说“奥你
个毛啊,我喜欢奥尼尔”。
我是很乡村的女人,看起来还挺时髦的。当然了,那是我花大把银子堆
出来的铜臭味了。呵呵,我最自豪的事是花三百块穿出三千块的感觉。
与中国博客相比,我还是喜欢这个陈旧的,老套的,俗气的。我不喜欢
微博,不喜欢那么频繁的发表自己的言帘卷西风论,然后有的没的被一群人跟踪,
或损我或捧我,我没那么成就。也许有些人觉得博客就该写上长篇大论,
感想体会,看起来拖沓。看不得那你就别看,没谁求你看。
我就是古代人,我就是宅,我就是喜欢蜗居,我的爱好确实是唱歌睡觉
看书看电视,我上网确实只写点皮毛卖弄点文字,我确实只听老掉牙的
曾流行歌,我确实几乎没有社交,我确实从来不去泡吧,我也确实看起
来像天天玩通宵的人。
我是有洁癖,喜欢不停擦地跪在地上捡头发,我是喜欢把衣服晒的有棱
有角折的时候也习惯折得像专卖店的。我是喜欢唠叨喜欢碎碎念,我是
脾气比较大不喜欢装逼女,我是喜欢流泪还喜欢哭出声,我是喜欢从床
上移到沙发上躺一整天突然做两百个仰卧起坐。
我是喜欢吃辣,喜欢骂人,喜欢动不动就说他大爷的,我是情绪不太稳
定,人前朝气无比人后像个死人一样。我是爱过几个人,我是尽心尽力
付出过,我是有时有点可怜,我是坚强无比的肖花花。
身体有了一些各种看起来像疑难杂症的小毛病,起先是自己吓了自己。
当症状出现后,我觉得自己死了很多脑细胞,有点消瘦了。
每天提心吊胆,同样,更会吃了。
其实我就这样,我不完美但你未见得很爱美。
也许你比我完美,所以我先行退下,祝你们改造成功,完美万岁!


世界都在变,不变的是妖对飘的爱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