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的很长时间没来了,版面已换,就像男人也换一样,不熟又新鲜。
其实我也蛮喜欢孙燕姿,我想并不亚于你对她的喜欢。虽然我最爱
王菲,但是打从拥有深刻的近几年的记忆开始,孙燕姿从初中就出
现在我的生活中了。最喜欢她时是高一高二时,和狒狒最好时。
现在正在听孙燕姿的演唱会,好像是最近一场的,离现在也有不算
短的几年时间。仔细掰指,听她也有将近十年时间。
高中时最喜欢那首“很好”。因为这与我的初恋和初吻有深深的关
联,而我刚好是很乐意生活在回忆里的人。人真是奇怪,当时以为
自己失去爱情就失去自我了,被人抛弃就被整个世界抛弃了。
反正我的十六岁很玫瑰也很白目,就像速度与激情一样,重复又乏味。
高潮迭起之时,我主宰了自己的半个人生,也是那时,奠定了我人生
的基本路线也纵容了自己的性格缺陷。
初恋固然是美,我有幸得到过男人的初恋以及一系列和初有关的东西。
至少在我看来,初恋的男人虽然不懂情爱的深度也没有手段来保鲜爱
情,可是把初恋奉献给我的男人也很纯真,有孩童般的不谙世事,有
茉人比黄花瘦莉花般的清香和余味。这种气味当然和欲望没有太大的联系,但是
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忘怀,因为是非常美丽美好的,是不可多得的。
也是需要精心灌溉悉心照料的,只怪我自己错失良机,不怪老天不给
我们缘分。所有的错对没有绝对,那么有些故事没有讲完就算了吧。
在我看来,告别从前并不困难,其实是没有太多技术含量的。
就像我现在最喜欢她的那首歌“害怕”。很多没有遗忘的往事只是由
于找不到理由要去让他成为过去,过去式是一个状态。这个状态依然
存在,而这个精华你可以选择让他藏在某处。如果自己尽力想去跳跃
想和过去挥手SAY BYE BYE也便如此。
如果初恋没有给我,初吻初夜也与我擦肩,只要能断定是他此生,至
少到目前的人生过客中是最珍贵的那一个,又何乐而不为。
真正懂爱的人不少,敢爱的人尤其多。
可是懂得珍惜爱的人那么少,能勇敢大胆爱不抛弃不放弃的更少。
社会杂念,一语击中。世俗炎谄,放马过来。
« 答记者问。
别来无恙。
Dec1
初次不是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很深刻的,最刻骨铭心的才是最珍贵的!才是他最想要的……